喜欢一个人,不应该是那样的。
咖啡豆需要复杂的工艺过程,时光的积淀,经过磨砺,晾晒蒸煮烘焙,才会弥漫出沁人心扉的香。
可惜,很少有人明白。
后来,到了立夏,天气越来越热,我又去了地图上最南边的一个古镇。
在那里,我待的时间最长。
我遇到了一个特别有趣的女人。
她是古镇一家客栈的老板,我住宿在客栈的第一天,就喜欢上了她。
我叫她叶子姐。
在我心目中,她大概是最完美的女人了。
叶子姐二十七岁,花一样盛开的年纪,却是为自己绽放,活得非常洒脱自在,她比我走的路长,在来古镇开客栈之前,早已阅尽繁华,她去过大江南北,去过欧洲,走过异域风情的大街小巷,走在阿尔卑斯山脉开满野花的路上……
那天我见到她,恬静地坐在庭院里一棵桂花树下,慢悠悠地品尝着自酿的梅子酒。
“会喝酒吗?来呀!过来尝尝……”她跟我招招手。
“好一个俊俏的小姑娘,没同伴吗,怎么就你一人?”
淡淡微笑着,她的神情是那么的随和自然,却透着风情万千。
我不好得拒绝,就说:“我不喝酒快一年了。”
“是为了男人吗?那可不值当。”
叶子姐笑盈盈的说,“多好的酒,喝上一口,可以暖暖女孩子忧伤的心房。”
她善解人意,目光敏锐,一眼就看透了我心底难言的隐藏。
庭院里。
花香淡淡。
我们喝着酒,随意闲聊起来。
“你很特别。”她打量着我,“小小年纪,却孤身在外,眼睛里有着让人心疼的沧桑。”
我回避了她的话,咂咂嘴说:“很棒的梅子酒,就是口感有点甜了。”
“看你背一大个包包,想必,一路上来独自承受了很多吧。”
她跟我说,“其实,世上没有不能愈合的伤,除非,是你自己不想过这个坎。”
我还是不想接话,只是说:“泡酒的后劲还挺大的,感觉很快就上头了。”
她又说:“一个人不会孤单,你想他的时候,才会孤单。”
听到这话,我不得不否认了。
“没有……我没有想他,一点都没有。”
“他,有没有想你?”
“我怎么知道?我和他没在一起,好久了,差不多一年没联系。”
“打个电话吧,问问他最近怎么样了。”
我摇摇头。
“好吧,看来时间还没到,酿酒也是要时间的,滋味才够。”
叶子姐莞尔一笑。
“那你就安心住下来,做点你自己喜欢做的事。”
“我跟你打工怎么样?”我说,“我想挣点钱。”
在这个外地游客云集、号称“艳遇之都”的古镇,打工挣钱还是容易的,在叶子姐的指点下,我很快就上手了。
那时,我有个随身携带的小记事本,据统计,在客栈打工的大半年时间里,我做向导,带散客去爬雪山73次,去湿地公园骑马102次,去看大型歌舞表演92次,去吃腊排骨火锅138次,推销手工银器252件,玉器86件……
和游客喝酒,喝醉了的至少有三百多人,自己喝醉了两次……
有三十多个男人追过我,十七人表白求爱,说非我不娶……都是喝醉了说的,我信你个鬼。
有一个人除外,他有点不一样。
他叫樊星辰。
政法大学在读博士,人高高帅帅的,很有阳光朝气,他喜欢打篮球,一身健美的肌肉疙瘩,他父亲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估计以后他也是做律师,巧的是,就在我小妹读书的那个城市。
条件很完美了不是?
最让人心动的一点,他对我挺好。
暑假里,他和大学同学来古镇玩,我带他们去骑马爬了一趟雪山,不知怎么的,他就看我上眼了,正儿八经地开始各种追我。
明晃晃地一点也不含糊,属于直接表白,要带我回家见父母,确定关系那种,不是喝酒说的醉话。
他同学都玩了走了,他还留在古镇,住叶子姐的客栈,跟屁虫一样天天耗着我。
我打工干活,他就给我做帮工,免费的。
我做向导带队,他就跟着,忙前忙后地给我打杂,渴了给我买冰水、冰淇淋,饿了带我去吃火锅,累了帮我背包。
我推销商品,他就做托儿,施展律师三寸不烂之舌,把游客聊晕了掏钱。
总之,就是各种卖力讨好我。
还是有一点感动的。
我问樊星辰。
“大哥,你图我什么?是我长得像你初恋,还是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