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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7)

虽然青璃中学风景比不得其他学校,可是没有来由的我就觉得去青璃待着是一件愉悦的事情。这可能源于我那所比较矛盾的小学。我那小学占地面积竟然比青璃要大,在一到三年级我们的校长对我们非常好,非常宽松,但是忧患意识基本没有的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直到校长被调走而换来了一个大光头,我们才悔不当初,没有好好珍惜前任校长给我们的好处。

我小学的记忆不甚清晰,因为人际关系不广。可能是因为思想前卫或者心理前卫,我与不少人难以合拍,能相处好的更是少之又少。我逐渐发现我是一个和时代过不去的人,在上课的时候我能把老师逼疯。我想逼疯的老师有这么几个特征:(1)不严厉;(2)看不起学生;(3)上课不死板;(4)讨人厌。当然自打上初中以后我就没这个喜好,这仅限于小学,这是后话,按下不表。

不过小学我就喜欢让老师被逼到死角。我记得在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回发了个古诗文选本,我被选为一个小组的组长。老师让我们把书保存着,每个课间大伙儿轮流传阅,组长带读,要是哪个组员表现好,就把书给他,让他担任组长。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还没有无官一身轻的概念,正儿八经还算干了一段时间。就在分配任务的时候,我问老师:

“如果组长课间要小便呢?”

老师说:“上完回来再读。”

我又问:“那要大便呢?”

老师表情抽搐:“你早上起床以后不上?”

我说:“我一般吃过早饭再上。”

老师没话,我接着说:“平时肚子疼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老师就打断:“你哪来那么多事?”我就收声。

至今我也没搞明白这件事:一个仅七岁的小孩问老师正常的问题,尤其还是关乎于吃喝拉撒睡这种每日必做的重要事件时,为什么老师会不耐烦,还硬让自己从没理变成有理,反过来驳斥学生。

所以,我不讨厌初中或其他老师,唯独憎恨小学老师,不管什么都要管一管。当然我自己班的老师几乎没有我讨厌的,我最讨厌教导主任、副校长、校长和一个体育老师。我们的原装副校长和校长陈罡都特别好,后来全都调走了,打一个从小学到高中全部包办的教育集团那边调过来一个大光头,姓卞,我和一朋友(后面还会说到他)管他叫卞程史,外号叫光芒万丈。副校长原来应该也是原装副校长之一,姓戴,只不过她太没有名气,是个外形很像蟾蜍的老女人,面目狰狞。教导主任也就是年级主任,姓唐,笑里藏刀的本领贼厉害,骂人特狠。那个体育老师姓孙,我看到他第一眼就觉得像我家的巴西龟,于是我管他叫龟孙。

我那个朋友和我一样是个冒险派,无论哪一年总比我要矮一个头,姓吴。我们俩由于偶然一次聊天发现很投契,就日渐成为了一起冒险的组合。至于怎么冒险,我在后面说。我们喜欢在暗中和老师作对,从不正面硬刚,即软革命。这就要介绍我整个小学持续时间最长、耗费精力最多的史诗级工程:粉墨与水墨工程。字面上你看不出来什么,需要我来解释。粉墨,是粉笔,水墨,是水。

怎么讲?我们在机缘巧合之下,发现我们都很喜欢暗中捣蛋,那么粉笔在学校中,是最为方便的攻击性武器,可远可近,可高可低,容易躲避,利于伪装。我们平时在学校拿粉笔扔人,就不免会遭到投诉,投诉的人是我最憎恶的打小报告类型,后来我有个朋友说这种人叫班狗。我对此不置可否。老师未免就要开始多管闲事。当时我就想,粉笔又不是老师买的,心疼啥?他非要说你,还让你买粉笔。我自己买自己扔,总行了吧?还是不行。所以我就再也不扔我们班的人,专门欺负别的班的人,而且都是偷袭,次次成功,从未露馅。

在这种背景下,我妈的公司搬家,从市区迁到了高新区,我就不得不中午留在学校,吃一些狗都不吃的饭菜。每天中午吃得味同嚼蜡,要是再没点乐趣,就要疯了。所以我和吴用最快的速度吃完饭,跑到高层,盯着楼下吃完饭往外送饭盒的人,往下扔粉笔,让他们次次都莫名其妙。

由于不能让我们班的粉笔以一种可疑的速度减少,我们经常去别的班拿粉笔,还会节约利用,用不完的再放回去。我有一回从保安室的窗台上顺了一个从来都没人用的小蓝杯子,就用它来装粉笔。后来这蓝杯子还有用。

这是我们在经验不足的情况下,使出的招数,从高处往低处扔的时候,命中率不是很高,往往只能吓别人一跳,没什么实质性的攻击效果。我们一直想要找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奈何学校里物资匮乏,我们一直没有办法。后来在有一天,我们终于找到了最好的方法。

那天天气比较热,我们一身轻衣,顺着被太阳烤得还有余温的石头台阶爬上四楼天台,在滚烫的铁栏杆旁边守株待兔。

我们等了许久没有人来,吴说:“今天中午吃饭是怎么了?”

我摇头:“先不急,我去洗个手,马上好丢粉笔。”

吴说:“我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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