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旁边看她,“对,就是这样。”然后自己转而去拿扇贝肉,用脚趾夹着筷子夹了一个个扇贝肉放在童歌铺好的粉丝上。
扇贝肉都放好后,林初换了勺子,把炒好的蒜蓉浇在上面,最后来点蒸鱼豉油。林初用脚做饭看着熟练,但仔细观察,会发现他几乎全身都在用力,大腿和腹部要随时稳住身体重心,脚腕和脚趾又要非常灵活。
这么看来,他每次做饭都是一次核心肌群外加关节灵活度的训练。
“上蒸锅蒸,开大火。”林初简单地跟童歌说了一句,又准备做下一道菜。
锅里下油,油热下花椒粒、蒜末,翻炒出香味,放入鱼块再翻炒几下,一勺生抽一勺醋,撒上小米辣椒、葱花、盐。林初做饭有条不紊,两道菜被他做得很简单,童歌甚至都感觉自己看了一半就会,已经对亲自尝试这两道菜跃跃欲试了,反而对她自己今天打算炒的西红柿炒蛋失了兴趣。
“轮到你的压轴菜了。”
“做得不好也得吃。”
“我最喜欢吃西红柿炒蛋,你怎么做我都爱吃。”
林初此话一说,童歌抿起嘴唇,想笑又不好意思笑,只觉忽然就明白了什么叫老脸一红。
今天这顿饭因为二人配合得更加紧凑,而完成得格外流畅。菜盘上桌,童歌要拍照,林初见状抽了一张纸巾,用脚把盘子边上挂的菜汤擦去,又用脚背小心地把桌上其他东西推了推,给童歌腾出一个干净完整的背景。
“开吃开吃。”童歌坐下,不跟林初客气,拿起筷子对准鱼块。
“好吃吗?”
童歌点了一下头,觉得不够,又点一下。这道菜吃起来麻香麻香的,鲜嫩入味。“我下回也试着做做,好像不难。”
“做饭本来就不难。”
“那也不是,有些人就是会做饭。”童歌又把筷子伸向扇贝,同时问林初:“你是不是很喜欢做饭?”
“对,我从小就喜欢。”林初此话一说,童歌惊讶地看着他。
“有多小?”
“小学时候考虑到安全问题,爸妈就只让我煮点速冻饺子。上中学后就开始学炒菜了,一些简单的。”
童歌回想了回想自己的中学时光,当时压根就没想过做饭这码事。
“学了多久?”童歌不想去触及关于他残疾的那些话题,但日常聊天又总绕不开,总去注意着回避又显得有点刻意。
“刚开始还真挺久的,有几个月吧。”回想当时,林初不再夹菜,夹着筷子的脚搁在桌边,“像洗菜、切菜,我都得先学一阵子。主要是你们都是用手做这些事,我用脚,得自己找方法,方法还不是一下就能找到的。”
“后来就熟能生巧了?”
“对。”林初还想再说点什么,他的手机响了,他走过去,一只脚抠着手机壳后面的支架把手机拿起来,一只脚按下接听键。是他姥姥,林初没有回避,童歌也就坐在餐桌前静静吃饭。
“喂,姥姥。嗯,正吃着呢。没事儿没事儿。我都挺好呢,您和我姥爷呢?嗯、嗯嗯,好。我周一过去,姥姥。”
挂了电话,林初回到餐桌前,解释:“我姥姥。”
“你姥姥也在B市吧?”童歌想起自己的姥姥,年纪也很大了,身体越来越不好,去年开始,爸妈搬去和姥姥姥爷一起住了,所以一提到老年人,童歌总不由自主地想问问是不是有人照顾,“你姥姥姥爷自己住吗,还是?”
“之前是他们自己住,去年我妈的事给他们打击很大,后来就搬去和我舅舅一起住了。”像是意识到今天已经两次提到妈妈,林初低头看着自己的饭碗,淡淡道:“我妈妈去年生病去世了。”
“不好意思……”童歌之前隐隐约约能猜到,但又不愿意把事情想得这么糟。哪知道是他真的失去了亲人。
“没关系。也都一年了。”林初轻轻动了动筷子,扒拉了一下碗里的米饭,却没动口,“我爸爸在我初中的时候离开了,我们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可能是回俄罗斯了吧。就……再也没联系过了。”
妈妈去世,爸爸不辞而别,算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了。难怪林初要做这种工作来还给妈妈治病欠下来的钱,也难怪他明明是B市人却还要租住在这么小的房子里。
童歌也低下头。对于林初的遭遇她感到很难过,心头好像忽然被什么东西给压住了。而林初这个时候竟然还扮演起了舒缓气氛的角色,他给童歌夹了一块鱼,“我最近啊,可真是有点无聊,喜欢做饭,但一个人又吃不了多少,正好咱们楼上楼下,以后我给你当大律师的小厨师,是不是不错?”
童歌勾勾嘴角,笑得应该是不那么好看,但也努力开着玩笑说开心的话:“你做饭那么厉害,咱俩应该是小律师和大厨师。”
“你终于不觉得我是小孩啦?”
林初好像特别在意这个,童歌觉得有趣,终于笑得自然了些,坐直身子板起脸来,认真道:“严格来说,你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