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血丝,叹了一口气,“少爷,这家酒店不对劲,我们要不要换一家酒店?”
凌司夜抬头看了一眼巨幕电视屏,屏幕里还在播放着叶若卿在接电话时的场景,这个摄影师似乎格外的钟爱叶若卿,几乎每一个镜头都把叶若卿拍的特别漂亮,让人忍不住喜欢的那种。
现在网络上甚至出现了叶若卿的粉丝群,这些粉丝们为叶若卿准备了专门的超话,建立了专门的群。
凌司夜注册了一个小号,潜伏在里面当群主,一言不合就爆金币,被称为是最大的死忠粉。
他在群里面的名称叫做:爱卿一万年。
叶若卿的粉丝就叫做爱卿。
凌司夜掏出手机发了一个抽奖活动,叶若卿的粉丝可以转发节目链接和叶若卿的美照参与抽奖,随机抽十个人送一部遥遥领先的mate 60手机。
这个消息一发出来,群里的人疯狂的转发这个节目的链接,以及叶若卿的美照,不少人在群里面跪拜大佬,
“谢谢大佬爆金币,我爱卿卿一万年。”
“楼上的,我们大佬才爱卿卿一万年,你最多只能爱1000年,别和大佬抢!”
“别太离谱,希望我好运点,我正好缺个手机!”
“有你是我们的福气…”
凌司夜发完这些东西才站起来,打开房门,看见龙一站在门口,举着手,手上有几缕血丝,两个人的表情都没有,太惊讶,因为都已经习惯了这种事情,还不算离谱,还有更加离谱的事。
“不搬走了,就住这,住哪都一样,这里的屏幕还大些。”
凌司夜淡定的从旁边拿起一块毛巾丢在龙一的手上,“擦擦吧,后天我们就回国,这里的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
龙一几乎要热泪盈眶了,“太好了,少爷,终于可以回去休息了,这个邪门的地方,我再也不来了!”
他用力的擦了一下手上的血丝,再低头一看,手上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就像刚刚出现了幻觉一样。
两个人都已经习惯这种瞬息万变了,等着回国之后应该就好了。
第二天一大早,叶明山就已经准备好了,还把叶若卿要送给他们礼物的事情,说了一下。
蒋云脸色有些怪异,“礼物?算她还有点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