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访结束,三人出发回城,车开了,产品经理站在栅栏前对他们挥手。他儿子走到旁边跟他说了什么,他作势要打儿子,儿子笑着躲。
待他们消失在视野外,叶雪笙转头坐好。
叶雪笙想起上学时背过的一篇文章,现在只记得“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这几句,结尾好像是说,误入仙境的打渔人再回去,就找不到那个地方了[1]。叶雪笙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就想,仙境里的人会想出来么?如果想,他们能找到出来的路么?
说起来,侏儒症患者和正常人的区别真的很大么?就因为长相、身高不同?那开枪射杀阿米尔.马哈的那个宗教极端分子呢?他和马哈从身高和外貌上更一致,思想上却是你死我活的差异。
人与人的区别,真的是在肉身上么?
叶雪笙正胡思乱想,忽听驾驶位的探员问辛珀宵:
“对这个案子,您现在有什么判断?”
叶雪笙赶紧收拢精神、竖起耳朵。
辛珀宵说:
“出于报复的谋杀,凶手就是你们现在羁押的人,没有他人诱导或操纵。阿姆瑞塔的证言不可信,这个案子和伊利亚无关。”
探员点头,看起来如释重负。倒是叶雪笙没忍住,问:
“为什么?”
辛珀宵知道她问的是:为什么阿姆瑞塔的证言不可信?
“她混淆了幻想和现实。她以为伊利亚杀了她父亲,像哈姆雷特杀了波洛涅斯。 ‘疯’是个很含糊的词,听起来没逻辑,但很多精神病患者与正常世界的不同,不在于无逻辑,而是自有一套强逻辑,只不过和常人不同,那个逻辑可能让患者更容易接受自己。人会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所以在判断取证的时候,不能偏信。要有互证,建立尽可能完整的证据链。”
辛珀宵坐在副驾位置,车还没上高速,小路上石子多,探员开得很慢,辛珀宵的声音很清晰。这是这个案子,他第一次给叶雪笙说明和指导。
叶雪笙记下。其实上学期课程里学过相关事例——纽伦堡审判时,纳粹的很多执行者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也会否认罪行,有人是假装,有人却是真的相信自己没有做过那些事。记忆并不是那么可靠可信的东西[2]。它会被修改、被建立、被植入,因为意愿,或者因为别的什么,比如暗示。曾有人做过实验,告诉被试者,说TA小时候曾在商场和父母走失,之后被好心人帮忙寻回(事实上并无此事),问被试者是否记得这件事。如果记得,描述一下当时的情景。接下来的几天,有四分之一的被试者表示“记起”了这件事,有人甚至想起那位好心人的样子:“一位老爷爷,穿蓝色的法兰绒衬衫,头有点秃,戴眼镜。”“再见到母亲时,母亲训了我。”[3]
探员又问:
“那我们可以正常结案了?遗体异常的事怎么处理?”
“会有专人来帮你们处理后续。”
这就准备结案了?不正常到来的苍蝇群呢?失踪的伊利亚呢?专人又是什么人?
谜团一个接一个,这个还没解开,那个又绕上来,脑子里猫玩毛线团、狗扯卫生纸,叶雪笙几乎有点躁郁了,但她没表现出来,脸上还是佛曰不可说的微笑,与辛珀宵的淡定稳重保持一致。心想,先处理完警局这边,回去再开辅助调查组内部会议,要一条条向辛珀宵问清楚。
探员彻底松了口气:
“其实这案子挺简单的。对恐/怖/分/子态度强硬的参议员被报复杀害,没任何证据说有人教唆或陷害杀人者,证据链十分清晰。要不是遗体有异常,女儿又指认其他嫌犯,我们已经结案了。毕竟,这个时间,极端分子杀害政治要员,是很敏感的。而且就算有十个人因为不同原因想过要杀了阿米尔.马哈,作为警察,我们只会抓最后动手的那个。其实关于遗体的事情,我挺好奇的。不过这部分如果交由专人处理,我大概就无权知道了。虽然司法界不兴说这句话,但是,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合作。我叫马克斯啊,认识你们很高兴。”
车下高速,一进城区就碰上圣诞游/行,街上堵得寸步难行,叶雪笙干脆下车,从旁边的餐车买了几个汉堡,三人填肚子。都折腾完,回到两人休息的宾馆,已经晚上九点多。
叶雪笙见辛珀宵脸色不好,刹住拽他开案情讨论大会的欲望,径直走向自己的房间。
辛珀宵叫住她:
“叶雪笙。这个案子我回去给你解释。”
叶雪笙干脆利落:
“行。你先好好休息。”
说完,立即开门进房。门关得轻,但关得飞快,不知辛珀宵有没有接到她表达的信息:我没在看了,你不用忍着,不舒服就赶紧休息吧。
其实叶雪笙想跟他说,要是实在疼,吃颗去痛片?但一想,这样她私闯他家的事又不好说了。叶雪笙事后再想,觉得辛珀宵不会不记得那晚的事,他只是有意放过。如果她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