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闫书乔现在只能选择走路。
此时此刻,在热浪的席卷之下,电子设备几乎全部停摆、随处可见自然的车、房,丢掉手机,闫书乔已经记下城市地图,她明确地知道自己应该走哪个方向。
烈日炙烤,水泥地面高高翘起,沥青地面黏腻难行,整条路上,除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的嗡鸣之声,只剩下她自己。
不,也不算是。
还有些躲在阴影处暗中窥伺的目光。
她来这里不过一两天的时间,或者说,离开警局不超过一小时,那些人便已犹如非洲难民般骨瘦如柴,双眼闪动着对水的渴望。
而她,一个独行女性,面颊饱满,一看就与他们不一样,简直是行走的“自来水”。
闫书乔不想惹多余的麻烦,手指一划,整个人犹如被水晕染的水墨画一般,颜色逐渐减淡,接着融入因高温而扭曲的空间中,在众多贪婪的目光中,大变活人。
“神、神仙!”
“我们居然觊觎神仙。我们完了!”
“完个屁,那是神仙,喝了神仙血,一定能长生不老!说不定还能成仙!”
“对,抓住她,抓住她!”
阴影中,还有一人没加入到这般疯狂中,他激动地舔舔干涸的唇,“杀死一个神仙,真是刺激!或者让她先给我生个孩子再死,也不错。”
此人正是之前想杀死闫书乔之人,被送到监狱之后,便趁着高温影响的混乱,逃离警局,尾随闫书乔至此。
他吸吸鼻子,看似随便挑了一个方向离开,若是能有上帝视角,定能看见对方正跟着闫书乔方向而去。
闫书乔虽无第三方视角,她依旧能感受到自己身后缀着的小尾巴。
这个世界当真神奇,前有半人半鬼的奇异生物,后有第六感点满的失踪案嫌疑人,其中还夹杂着诡异高温。
她加快脚步,虽达不到仙人的缩地成寸,也是普通汽车马力,很快便将嫌疑人甩在身后。
短短一两个小时里,这个城市犹如百鬼夜行。明明暴露在炽热的阳光中,却好似被阴影所笼罩,神秘力量将城市里的所有都赋予第二次生命。明明是人类,却有着如同鬼物一般的贪婪;半人半鬼的东西长相五花八门,利爪伸向曾经的同类,血液、碎肉,在高温下留下一片斑驳的痕迹;即使是侥幸逃生的人类,也在干热里寻找水分,为其争取一点点求生机会。
人间末日,不过如此。
闫书乔恍若未见,仍极速行走,可以说是畅通无阻地行至边界。这里特殊,穿过山洞,便是另外一市。
隧道黑暗,好似将所有的光都聚在城内,而将所有的凉都笼在隧道之内。数九寒天,不过就是这般情况。
乍然从极热转为极冷,闫书乔都忍不住打个哆嗦,随即舒展开来,黑与冷,才是她最熟悉的地方。
正如徐益谦最熟悉的阳与热,他们是不同的。她能击退鬼物,是“吸取”“吞噬”鬼物的阴煞气,而徐益谦的眼泪,则属“阳”,天生克制鬼物,包括她。
他们这样两个人,居然会通过婚书,绑定在一起,犹如眼前这般光怪陆离。
“嘀嗒”。
一声轻响打断闫书乔发散的思路,她没有回头去看发生什么,依旧坚定不移向前行进。或许在黑暗中长久行走会迷失方向,会觉得恐惧,那种天地之间只余一人的恐慌,从心底升起,又将整个人吞噬掉,最终再也走不出去。
闫书乔收敛思绪,一步又一步,走得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