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二人相逢在密室。
密室很大很敞亮,但学生只有胤禛一人。
在小胤禛眼里,圣人与教习皇子的谙达不一样,谙达教授的满蒙语和骑射都是他们大清所熟知的东西,而圣人教的却是一些闻所未闻或见所未见的东西。
比起谙达,圣人教的东西更能引起胤禛的好奇心。
但不管是对待谙达还是对待圣人,身为大清国的皇子,都必须要有礼节。
“圣人圣人——”
胤禛迈着小步子走到圣人面前,先是从容的行了个见面礼,方指向圣人手中的笔,毕恭毕敬地问道,“这种不用蘸墨就能写字的东西是何物?”
“这个叫做钢笔,发明于十九世纪初,由美国人沃特曼发明的一种书写工具。”
美国?
这是汗阿玛的哪个直隶省?
不过这并不是他关心的问题,他关心的是,如何能造出这种不用蘸墨就能写字的笔。
——这样他的汗阿玛在面对堆成小山似的奏折时,就不用一坐就是一整日了。
小胤禛爱父心切,当然不会忘记这么重要的问题。
他眨巴着眼,继续追问道,“圣人圣人,那钢笔是怎么造出来的呢?”
——“制造钢笔,首先要知晓一支钢笔的构造。它是由笔尖,墨囊和笔杆三大重要部分组合而成。”
小团子仰着圆溜溜的脑袋,听得很是认真。
“笔杆也就是钢笔的外壳,笔尖和外壳均用金属为原材料。其次,……”
金属!?
胤禛眸光微闪。
这东西造办处就有。
兵工制造需要用到大量的金属,随随便便抠下来一块就足够用了。
胤禛在睡梦中顿时乐的咯咯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