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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1 / 2)

暮念歌回过神,她用袖子蹭了蹭眼泪,缓慢地将已经染红的纱布拿开。

血确实止住了。

她低头拿起金疮药,拔出封口悬在伤口上,用食指小心敲击瓶口撒下药粉。

“那毒素怎么办呀?”

许昀忍过金疮药的疼痛,松了口气回答:“我们一会驱马回洛阳,和纪庭会和之后就去医馆,总之不能再待在秦幽了。”

秦幽回洛阳不过快马半日。

暮念歌手上包扎的动作不停:“我来驾马。”

“好。”

二人快马疾驰至半路,远远便撞见卿卿带领的灵燕窝等人迎面而来。

好在对方乘坐的是几辆马车,马车快行颠簸,声音也大些。暮念歌率先发现对方,前有狼后有虎,她当机立断驱使马匹换了个方向跑去。

卿卿回到灵燕窝后,先是去了瑟瑟的房间。

彼时瑟瑟正在清算这个月的收支,瞥了一眼卿卿的身后,并没有看见平日里那个如影随形的瘦高身影。

“真稀奇,你今日竟然一个人来。”

卿卿坐在昨夜暮念歌坐的位置,提壶给自己添了热茶饮下:“舟车劳顿,我让他休息去了。倒是你,我不记得你与清岑山庄或者那位暮姑娘有什么交情,为什么要示警呢?”

上午偷袭许昀二人的杀手有两批人,一批是藏在客栈外的弓箭手,一批是打草惊蛇的那几个打手。

算盘珠互相撞击的清脆声不停,瑟瑟轻笑一声:“我敬佩许少侠的为人。更何况,

同那位做生意的是你。”

“好在你做的隐蔽,那位在秦幽的眼线没看出端倪。”

屋子里突然安静下来,只有落在小炉子上的茶壶在“咕嘟咕嘟”地响。

“你的目的是想皇室内乱,现如今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桌上的茶水倒影出卿卿的面容,她的目光落在棕红色的茶水里,眼眸里看到的却是曾经被血染红的一整个皇城。

“还不够,这种程度还远远不够。”

暮念歌二人跑去的方向是南边,快马疾驰几十公里外在树林里遇见了一个供路人歇息的茶棚。

二人下船前从船夫那里买了两顶帷幕,又套了一件外衫挡在外面。

这一路又未见身后追兵,便也放下心来让马儿休息一下,顺便喝口水。

茶肆里坐着两桌人。

一桌看着是一家四口,茶碗都摆在两个孩子面前,两个大人的碗里都是清水。一桌坐着两个青年男性,毛发潦草,麻布衣裳上有五六块补丁。二人的桌上不止有茶水,还有一碟花生米。

除此之外,灶台前还站着店家,茶棚边还有一个坐在地上靠着桌子睡觉的乞丐。

其中一位左脸有痣的青年男性神秘兮兮的压低声音,但在只有这么几个人的茶棚里见效甚微:“听说了吗?就在昨日,鹏展的大少爷死了!”

另一桌的妇人伸手捂住了身边女儿的耳朵,另一个男孩想回头,他的父亲敲了敲他的茶碗遏制了他。

许昀和暮念歌喝

水的手一顿,互相隔着帷幕对望一眼。

暮念歌初到洛阳时与这位鹿少爷打过照面,他为人和善,看着应当没有仇人才对。

他对面的人有点不相信:“你消息准确吗?昨日不是鹏展开展武林大会的第一天吗?怎么会死自家少爷呢?”

“可不吗!各大门派乌央乌央地聚在前面演武台比着呢!那鹿少侠就在后头被人划断了喉咙!”他的五官皱在一起,仿佛看到了现场:“据说是一击毙命!好利落的身手啊!”

“嘶——这鹿少侠我记得武功不错啊?武林大会上能将他一击毙命的人,这不是两只手都数得过来吗?”

“不止这点,还有更厉害的线索。”有痣青年拿起一颗花生米向上一丢,头一抬张嘴接个正着。

“你且说说?”

他卖够了关子,摇头晃脑地将最后的线索抛出来:“据说在鹿少侠死亡之前,只有清岑山庄的许昀许少侠离开了演武场。”

“你是说——凶手是许昀许少侠?”

暮念歌翻了个白眼,许昀一直和她在一起,怎么可能去杀那位鹿大少爷?

再说不在演武场的又并非许昀一人。

还有她,还有鹏展自己家维持制度的弟子,还有……先他们离场的灵燕窝花魁——卿卿。

那些弟子自然不会杀自家的人,那么凶手就只有卿卿了。

一击毙命,使的定是自己常用的武器。可是那日卿卿离开时手无寸铁,她又是去哪里寻得的凶器

,又将凶器如何藏起的呢?

暮念歌边思考边喝茶,对面的许昀暗自运动清理毒素。

乞丐一早便被两个青年议论的声音吵醒,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用满是黑泥的手指蹭去碗中的浮灰,向店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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