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高价卖给你们的股份,是我增发出来的,增发股份对于股权的稀释效应,比我直接出让我的股份,要低得多。”
“我拥有一亿股,增发一亿股,五千万股给你们,五千万股给我自己,如此一来,我就拥有了增发后的两亿股之中的一点五亿股,占股75,妥妥的控股股东。”
“如果我是直接把我的一亿股中的五千万股,发放给你们,那么,我如今就会只占有一亿股之中的五千万股,占股50,控制力相对就弱了。”
“你们知道如何把创始人踢出局吗?”
“就是通过这种方式。”
“这种定向增发的方式。”
“把创始人踢出局,也很简单,举个简单的例子,总股本是一百的话,创始人占据34股,我占16股,其他人总共占50股,但是其他的个人占股不到16,我联合其他的人,进行定向增发,就是不给创始人发。”
“在定向增发的时候,我拿到这些定向增发股份的大头,我就一跃成为控股股东了。”
“因此,道理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