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前年杀其酋长,积怨蓄憾,有以激之”。
甚至在向西班牙人发出的问谕中,主动说出“中国四民,商贾最贱,岂以贱民举动兵革?”的荒谬绝伦的蠢话。无疑是在示弱宁人。对内,则自欺欺人,说什么此举是为了争取西夷“投款劝顺”,“洒濯其心,以报中国”。
西班牙方面看穿了明廷虚弱胆怯的本质,连这点颜面也不给明朝,对这套官样文章进行了逐条、逐句的批驳,强辞夺理,嚣张恣肆。但西班牙人也有狡猾的一面,在风头上占了上风之后,按明朝的要求归还了难侨的一部分财产,以吸引明朝继续与之进行贸易。
大屠杀后的第二年,中国的商船照样光临吕宋,闽广地方的民众照样去吕宋定居,一切又重新熙熙壤壤,热热闹闹的恢复起来,似乎那场惨烈的杀戮从未存在过一般。
此时,吕宋的华人数量增加达到了3万人。
西班牙人看到华侨经济越来越好,就课以重税,或是想办法为难。华侨受不了起而反抗,他们就进行屠杀。屠杀后,若需要中国的技术和服务,就再让下一批华侨过来。“利用-疑忌-迫害-屠杀”这样四重政策的不断循环。
在1603年至1762年的160年间,5次大屠杀,10万华侨死于非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