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手一甩,昂着头从程景默面前都过,“没出息!”程拴锁嘲讽的笑,“捡娃哥,连衣服都是你洗,你是找媳妇还是找祖宗?”程景默并不理他。早饭是十四岁的程拴芹做的。掺着高粱的馒头、一锅杂菜和一碟咸菜。每人左手拿着一个馒头,右手夹些菜,搭配着就吃了。于向念吃不惯,小杰也吃不惯,程景默都看在眼里。吃过午饭,一家人又去田里了。程景默把屋里的被褥搬到院场晒太阳,然后对于向念说:“我带你去逛逛。”主要是想带于向念去供销社,以后她一个人就能去买东西。两人走到村里,就引来的所有人的目光。都说捡娃找了个仙女做媳妇,还真不假!他们就没见过比捡娃媳妇儿还好看的女人!那皮肤又白又嫩的,那五官精致的不行,见到人还会微微一笑。笑起来就更好看了,眼睛弯弯的,像是林间的月,嘴角一个小梨涡,又增添了几分俏皮。一路有人观望,一路都是羡慕。程景默特别的自豪。去到供销社买了些东西,程景默又带着于向念去找人做了一套被褥,但是五天后才能做好。回家的路上,于向念问:“程景默,你跟昨天的那个冬菊是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