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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辉星(六)(1 / 1)

人在什么时候才能保证自己的权利不被侵犯?是自卫的能力。

法律法规和强力机构并不能对正在受到伤害和威胁的个体立即解除困境。虽然事后会得到正义伸张,但迟到了正义就不是正义,变得毫无意义。

法律执行是有延迟性的,个体受到不法侵害时,没有正义会立即保护你,受侵害者是弱势群体,没有非对称性手段去扼制犯罪分子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容易被侵犯也是犯罪的重要条件。

在现在的社会体系中,追求人与人的平等,自由,但是现实中,几乎不存在的。越是追求的,越不存在,反之就不用追求了。

如何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其实很简单,生之不平等,但死亡对现在的人来讲一定是平等的。

换句话说,人与人在死亡面前是平等的。人手中要有自己的武器,可以保护自己,消灭敌人,伸张正义。武器是毁灭性的,掌控的力度取决于毁灭的程度,力度越大,毁灭程度越高。

社会文明程度与公民强魄的体质和手中优良的武器紧密相关。

社会向前发展,为的是让人类所有个体享受到文明成果。个体享受权利,但也要付出相应义务。享受的权利和付出的义务不对等,是社会上最大的不公。而选择是个体最大的权利。

死亡是个体付出最重的义务。没有人愿意心甘情愿的去死,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逼迫的,都是没有选择了,权衡利弊的结果。

社会制度的设定,一方面在预防着一些不好的行为,一方面又在引诱着发生不好的行为,让你出错。

人世间,人类社会批判的继承传统的社会模式,在本质上没有巨大的突破。而人类本身却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是没有完全突破肉体枷锁,但各类修炼之道雏形已经具备,意识形态冲突不可避免,包容的一种社会结构承载不了越来越不是人的人类自身,这是修炼必经之痛。

修炼者都在筹备适合自己修炼之道的“国”。资源之争,人员之争,修炼矛盾之争,权之术修炼者的权力之争等等。把不守规矩的强者放在弱者堆里,没有制约,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以往人类在解决此问题都是采用极端的方法,战争或谈判,战争的代价越来越大,失败者被消灭但精神并没有消亡,其继承者仍待死灰复燃。谈判是妥协的产物,妥协的结果是各打五十大板,没有完全解决问题,而是留给未来去解决。

把人类社会比做一个小水塘,里面的王八和大鱼太多,容不下,我们就应该自己去挖塘,王八塘,鳖塘,黑鱼塘等等,各走各道,让人有选择的权利。

我为人人,人人是我。人类种种内耗,是自身对自身有缺陷,现实不满意而采取的措施,人在完善自我的过程中,会不断出现人祸。不可避免。社会容量越大,制度越完善,修炼之路越通畅,出现的就会越少。

封闭的社会是魔域,里面哪会有正常的人?祸乱引发了人的魔性,在黑暗中又激发了人性,人性光辉又指引出光明,人类在黑暗与光明中沉浮。

小到一个拥有土地的农民,一个家庭,一个乡镇,一座城池,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星球,但凡是欲望的生物,走出封闭的空间,只有两条路,一个是扩张,有侵略性的,利己的;一个是被迫的,被现实践踏的体无完肤,利他的。

生存是不公平的,欲望是无穷的。不要认为自己了解自己,人最认不清的就是自己。当你意识到自己是一名修炼者,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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